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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5/20【禪坐共修】農禪寺監院果毅法師開示

石頭希遷著名的《參同契》,到底在教我們什麼?繼思想脈絡、教學特色的介紹之後,禪坐共修監院法師開示,開始進入《參同契》的教理與實修。

《參同契》三字,源自於東漢魏伯陽所作的《周易參同契》一書;「參」是「三」之意,指的是周易、黃老、爐火三事,三事會歸於一。而深受道家、玄學思想影響的石頭希遷,以《參同契》為名。「參」是森羅萬象之事;「同」是森羅萬象的平等本體之理;「契」是事與理二者契調融合,也就是「理事不二」之意。聖嚴法師在《寶鏡無鏡》一書中指出,「參」是「功」或「參究」;「同」是「共同」,。綜合歷來的解釋:「參」是指現象的參差不齊,「同」是指凡聖齊同,「契」是指以上兩者的相契合。

《參同契》篇幅不長,全文二十二韻,共二百二十個字。果毅法師以「序分、正宗分、流通分」解析該文的架構。一開始的「人根有利鈍,道無南北祖」兩句話,開宗明義道出了石頭希遷想面對當時南北宗對於鈍漸的爭辯,強調禪門的源頭都是一致的。

而《參同契》中,利鈍、理事、悟迷、迴互…...等等字眼,都是在描述相對的概念。法師提醒大家,我們的煩惱層出不窮,是因為看不清我們慣於分辨的對錯、好壞、喜歡討厭……等等現象。「門門一切境,迴互不迴互」,其中「迴互」是彼此相關的意思,也就是一切的現象、事理,都是相互依存的。比如耳朵聽到聲音,是因為有聲音,所以耳朵聽到,因此知道耳朵有聽的功能。耳朵與聲音本是「不迴互」--分別獨立的,但卻又相互依存而有作用,所以又是「迴互」。

相對的概念,在《六祖壇經》中就有三科三十六對法,慧能大師咐囑弟子這三十六種相對性的概念,而且若「執著相,長邪見;執著空,則長無明」,所以相對的兩邊都要放下、不執著。也就是《參同契》想要表達的:「參」但其實是「同」,最究竟的是要「契」!

果毅法師鼓勵大家想一想:我們每個人都是相互依存,卻又獨立無二,如何將這個觀念,運用於日常生活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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